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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钦律师 胡钦律师,现任于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总所。2017年度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优秀会员。曾经服务多家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汽车企业等大型企业,十年间从点滴案件和各类企业法务经理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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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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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享有所有权。房屋共有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许多共有人分不清楚自己是属于按份共有人还是共同共有人,小编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两者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按份共有是两个以上的所有人按照一定的份额比例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所有权份额是确定的。而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

  房屋共同共有与房屋按份共有两者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区别:

  (1)所有权的范围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

  (2)义务的负担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3)共有房屋的处分

  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的房屋以及对共有的房屋作重大修缮的, 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共同共有人处分共有的房屋以及对共有的房屋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共有房屋的分割

  按份共有中,共有人若有约定不得分割共有房屋,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而共同共有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也就是说,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一般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归于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

  (5)共有人之间及其与第三人间的关系

  按份共有中,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也要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非共有人另有约定,按份共有人都要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如果按份共有人偿还债务已经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份额了,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而在共同共有中,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除了在对外关系上,共同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要承担连带债务外,在内部关系上,共同共有人也是共同享有债权、共同承担债务。

  以上就是房屋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相信大家应该能够准确区分了。其实实践中,房屋共同共有的情况一般就是夫妻婚后房屋共有和家庭成员在分家前对房屋的共有,其他情况一般都是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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