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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钦律师 胡钦律师,现任于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总所。2017年度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优秀会员。曾经服务多家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汽车企业等大型企业,十年间从点滴案件和各类企业法务经理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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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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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审理如何调解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家庭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夫妻关系是家庭中的重要关系,夫妻关系的和睦关系到一个家庭甚至几个家庭是否和睦 ,妥善处理一起离婚案件纠纷,化解一起矛盾,是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的大事。那么离婚案件审理如何调解能达到更好的效果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案件审理如何调解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1、认真询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找准双方矛盾的症结。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都有一堆琐碎事要告诉你,从衣食住行到吵闹打斗,法官在耐心?a听当事人诉说的同时,要不断的询问,找准双方矛盾的症结,好对症下药。首先对原、被告做得好、有利于夫妻团结和睦情形给予肯定,再对双方各自存在的问题予以批评教育,分清是非责任,并提出双方今后应改正的问题,让原、被告感受到法官把当作自己的知心人,法官调解是真正为他们家庭好。

  2、耐心听取当事人的倾诉,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法官还要有一颗公平、正直、善良的心,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不厌其烦地对当事人进行劝解、沟通,取得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信任,从而达成调解。法官的态度对当事人的影响很大,对待当事人要态度和蔼、言语亲切,说理通俗、符合情理,要象亲人和朋友一样,让他们把憋在心里的苦水倒出来,让当事人感觉到你对他是重视的,从而对你产生信任感。不能高高在上,以权压人,这样做会适得其反。

  3、充分利用当事人的亲属和朋友、当事人的基层组织对当事人进行劝解,积极促成调解的顺利完成。当事人必定有一些比较亲近、知心的亲戚、朋友,这些人对当事人比较熟悉,对其影响较大,对当事人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他们对当事人的矛盾进行劝解、调和工作,通过法律、政策、基层组织和亲情的合力调解,可以消除隔阂,促使双方和好。当事人认为他们重视自己,从而乐于接受他们的意见,从而促成法院调解工作的完成,减轻法官的工作重担。

  二、调解方法

  (一)合力调解法。在离婚案件中动用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子女及其他人的力量,对双方进行劝说,使他们处在亲人编织的情网中,这种方法比较适合于年青的当事人。例如,曾某与孙某离婚案中,孙某长期在外打工不顾家,曾某不想与孙某再过下去。在该案中,孙某后来主动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请了他们结婚时的媒人对曾某进行劝说,在取得其岳父、岳母支持的情况下,又请了小舅子去做工作,最终在庭审时,曾某回心转意,同意与孙某和好。

  (二)矛盾缓和法。一些离婚当事人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也一起打闹了几十年,双方矛盾由来已久,积怨颇深,此时针对双方的矛盾采取缓和的办法,多给双方时间,往往会产生比较好的效果。例如,张某诉刘某离婚案中,双方结婚后长期打闹,关系紧张,后来刘某又在外长期打工不回家,张某起诉离婚后,刘某又不肯离。庭审中,张某与刘某互不理睬,似仇人相见,一方提出的要求都遭对方反对,针对这种情况,审判人员延长了开庭时间,从上午一直开到下午,终于使双方心平气和,经过调解,张某同意给刘某一笔补偿费后,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适用这种方法要求审判人员有足够的耐心,不能急躁。

  (三)批评教育法。在庭审的任何阶段,审判人员通过对离婚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找出双方的矛盾所在,努力把握当事人的心理,适时地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例如:黄某诉刘某离婚一案,审理中审判人员发现黄某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嫌被告刘某是农村妇女,自己有正式工作,好像高人一等。此外,黄某在与异性交往中有不注意的地方,想另找她人。而刘某在日常生活中对黄某百依百顺,凡事缺乏主见,有严重的依附心理。针对黄某的心理,审判人员适时进行了批评,指出妇女解放都这么多年了,他的大男子主义思想还这么严重,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这是不对的。而对于刘某审判人员着重对其进行了教育,要其树立独立意识,该管的要管,该说的要说,不能什么事都“俺依你”。经过几番批评教育,使黄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从而使该案双方当事人和好如初。不过运用这种方法要注意按程序进行。

  (四)心理疏导法,有时离婚双方均对对方不满,双方又都不愿意坦诚地说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将双方分开来分别做其工作,了解其对对方不满究竟在哪里,要对方怎样做才肯让步,然后在庭上通过审判人员说出来,这时审判人员主要起了一个桥梁的作用。例如,卢某诉杨某离婚案中,杨某因车祸致残,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卢某起诉时称杨某平时爱赌博、不顾家,田里家里都是她一个人做,并提交了相关的证明,而杨某则不作声,但不肯离婚。庭审中,审判人员了解到卢某因杨某已无劳动能力不愿意继续跟他过下去,而杨某考虑到自己已残疾,离婚后无人照料,故不愿意离,但又不肯明说,这时审判人员适时休庭,私下与双方进行了交流,询问了有关情况,再次开庭时,审判人员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说了出来,后来在分割家庭共同财产时卢某作了较大的让步,使杨某消除了顾虑,从而使该案以调解离婚结案。

  离婚案件的妥善解决与否,不但关系到法院的办案质量,也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生活和命运,更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发展,所以法院应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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