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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钦律师 胡钦律师,现任于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总所。2017年度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优秀会员。曾经服务多家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汽车企业等大型企业,十年间从点滴案件和各类企业法务经理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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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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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交通事故常有发生,逐渐成为社会安全隐患的一大凶器,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可能处于恐慌或者是不想承担责任的心理,事故后弃车而逃或者是扬车而去,不管受害者是否因延误抢救时机重伤或者死亡,均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有哪些情形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的?

  在通化市滨江东路血站附近发生车祸致人死亡,肇事司机逃逸事件。据现场目击者称,死者将车辆停在路边,下车后被撞,还看到肇事司机将车辆停在某花园后,逃走了。另据当事人家属提供信息称,死者为40岁女性,该肇事逃逸司机自首。

  该肇事司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因后来投案自首,可适当减刑。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的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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