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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钦律师 胡钦律师,现任于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总所。2017年度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优秀会员。曾经服务多家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汽车企业等大型企业,十年间从点滴案件和各类企业法务经理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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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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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集

常见的物业管理纠纷有哪些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那么常见的物业管理纠纷有哪些呢?

  问题一遗留的房屋质量问题

  法官们发现,房地产商遗留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矛盾,案件大约占物业纠纷案件的10%-15%。

  法官介绍,这类问题主要表现在:房屋工程质量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令业主满意,诸如房屋存在地面裂纹、烟道不畅、楼顶或卫生间渗水等,而开发商又怠于履行维修义务,对其应负的维修责任采取一等、二拖、三推的态度,保修期一过就“甩包袱”。这样,业主在不能有效处理与开发企业之间纠纷时,将怨气撒到物业公司身上,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维权。

  对策:严把房屋交接关口

  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房屋质保期限,可在交房后,业主不容易找到开发商,而物业公司时刻在与业主打交道。法院认为,由物业公司来解决业主房屋维修方面的问题,最方便也最经济。建议物业公司在管理交接之时和开发商签订代为维修房屋的合同。

  问题二: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

  这类案件大约能占到70-80%左右。法官们在审理中发现,大多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理由是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服务质量不到位。许多业主在法庭上会向法院提交小区管理现状的照片,比如没有绿化、公共设施残破,维修不及时,保安失职导致业主财产受损,等等。

  对策: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在这个问题上,为燕都花园提供服务的金管家物业服务公司的负责人马德成表示,根据他们的经验,一定要注意解决每个业主反映的问题,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收费的工作人员不仅负责收费,更要负责听取业主反馈的意见。比如丢车的问题,无论是自行车还是汽车,物业公司要通过服务保证一辆也不能丢,要不然会给业主留下一根永久的“小辫子”。

  问题三:物业与业主沟通存障碍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两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现实中,有的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是小区管理者,业主是被管理的对象;而业主则认为自己是主人,物业公司是自己花钱雇来的。业主与物业公司对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各有理解,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认识就大相径庭,这种观念上的巨大差异导致双方在沟通中存在障碍。

  对策:要靠服务取得业主信任

  座谈会上,万合物业公司对宏业花园的管理经验得到了法院的好评。该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李合祥介绍,作为第四任,万合公司接管该小区时,小区里垃圾遍地,绿化缺失,由于污水管道被压坏了,小区里竟然有一条80米长、40来米宽的臭水沟。万合物业公司先是在3日内恢复了小区里的路灯设施,投入了2万多元。接着又投入2万元,挖开臭水沟,排清污水、重铺管道,畅通了小区的排污系统,之后,保洁工作、绿化带的补植、花池的整理都有条不紊地进行。最后完全取得业主的信任。

  问题四:供暖温度不达标

  供暖质量是个敏感问题,收采暖费可以说是令每个物业公司棘手的问题。采暖费对一些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可最让他们闹心的还是供暖温度达不到市政府规定的最低16℃,进而引发了大量业主以拒交采暖费为手段的维权方式。

  对策:可联合业主代表共同监控

  法院认为,对于供暖质量是否达标问题,政府虽然出台了众多的制度,提出了诸多的要求,但最大的问题是政府的监督力度不够,也没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建议物业公司可以联合业主代表、居委会代表,在供暖期对供暖温度进行监控。

  问题五:物业漠视邻里纠纷

  这种现象大约占案件的5%左右。比如,某小区8号楼一、二楼业主因前一栋楼顶楼业主违章搭建,导致影响其采光。他们认为物业公司应当制止却漠视不管,由此拒交物业费。还有的是因为楼上业主的暖气或管道漏水导致其装修、家具受损,他们认为物业公司应该负责维修,或楼上业主不维修就将责任转嫁给物业公司,拒交物业费。

  对策:主动与业主进行沟通

  物业公司要主动与业主进行良性沟通,讲道理、改进工作方式,或是协助业主解决问题,除一些极端特例的业主外,尽量不要直接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否则会使矛盾迅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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