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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钦律师 胡钦律师,现任于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总所。2017年度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优秀会员。曾经服务多家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汽车企业等大型企业,十年间从点滴案件和各类企业法务经理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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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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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

  所谓合同就是用来约束合同相对方的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任何一个合同在签订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关系到这件事情办理时间的长短和办理的进程,那么,现实生活中,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将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的甚至发展为合同纠纷走上法庭。

  一、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概念

  发生法律效力是指某个法律行为具备法律约束力,比如双方签订的协议,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背法律强制规定,就发生法律效力。履行期限届满是指法律文书或者协议、合同等规定或者约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到了,比如双方约定2016年2月29日前把钱还清,到2016年3月1日,履行期限就已经届满。履行期限届满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起诉。约定违约金的,不履行一方要支付违约金。

  二、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应该注意的问题

  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特种行业许可证、其他资质证明等。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的问题

  有些公司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有时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但是实际上是有买卖也有担保、抵押、承揽等,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三)合同条款是否完备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必备条款,这些条款在合同当中是必不可少的。当然,由于合同的复杂性,有些条款是需要签约双方或多方另行进行约定的。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根据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一类是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在审核合同时,要根据合同的基本要求关注其主要条款是否完备,对有可能引起纠纷的条款要予以修补,使其具体、明确、完善。合同条文的用词一定要准确清楚,避免词语含糊,模棱两可,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一般来说对合同条文用词的审核,要集中在主要条款的关键词语上,如合同标的、数量与质量、价格、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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