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钦律师,现任于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总所。2017年度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优秀会员。曾经服务多家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汽车企业等大型企业,十年间从点滴案件和各类企业法务经理的... 详细>>
律师姓名:胡钦律师
手机号码:13768617880
邮箱地址:huqin11@126.com
执业证号:14501201210529495
执业律所: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仙葫大道开发大厦12楼
2013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法规标题】2013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
【颁布时间】2013-07-24
【法规全文】2013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公安厅
桂公通〔2013〕201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宁铁两级法院、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有关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自治区统计局提 供的2012年度有关统计数据,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7月1日起参照实施。
抄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自治区公安厅领导、厅属各单位,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印发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根据2012年度统计数据制定)
序号
项 目
标准(元)
备注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243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査总队提供的2012年度统计数据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008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4244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4878
3
职工月平均工资
3135
自
治
区
统
计
局
提
供
4
分
行
业
城
镇
单
位
在
职
工
年
平
均
工
资
农、林、牧、渔业
20534
釆矿业
35303
制造业
33611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8416
建筑业
38437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4413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6477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768617880 联系地址:广西仙葫大道开发大厦12楼 Copyright © 2016 www.hq365lawyer.com All Rights Resver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