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137-6861-7880

律师介绍

胡钦律师 胡钦律师,现任于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总所。2017年度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优秀会员。曾经服务多家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汽车企业等大型企业,十年间从点滴案件和各类企业法务经理的...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胡钦律师

手机号码:13768617880

邮箱地址:huqin11@126.com

执业证号:14501201210529495

执业律所: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仙葫大道开发大厦12楼

人身损害赔偿

上班时间被打,是工伤还是人身损害?

  在上班时间遭到他人殴打,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因为劳动者被打属于侵权,所以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过,因为又是在上班时间,按规定可以依法认定工伤,获得工伤赔偿。那么,这个时候劳动者可能会同时拿到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首先,上班时间被打,并且在工作场所内,劳动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

  所以,劳动者要在以下时间内申请工伤:

  1、用人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三十天内;

  2、劳动者个人申报的时间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

  其次,劳动者遭到他人殴打,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并且是请求以下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住宿费;

  15、误工费;

  16、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后,虽然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都是因为劳动者被打,但是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劳动者可以同时主张。

  当然,劳动者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对方已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为由拒绝,那么用人单位的主张将侵犯劳动者利益,必要时劳动者可以积极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768617880

联系地址:广西仙葫大道开发大厦12楼

Copyright © 2016 www.hq365lawyer.com All Rights Resver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