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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钦律师 胡钦律师,现任于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总所。2017年度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优秀会员。曾经服务多家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汽车企业等大型企业,十年间从点滴案件和各类企业法务经理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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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不同怎样赔付

  责任的认定是极其复杂的,而且是很难对其进行相关的认定;另外还有就是责任的认定很难对其做到最好的判定;责任认定需要更多的证据来进行支撑,认定的结果不同直接会影响后续事项的发展情况。那么责任认定不同如何赔付?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责任认定不同如何赔付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但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最终还要体现多少比例才能确定各自承担赔偿的数额。在公安部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也只提到事故责任的类型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这五种,并未提及哪种类型要承担多少比例。

  在个别省份的地方法规中,针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时划定了一个大致的赔偿范围。如《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六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等等.....那么交通事故处理中,不同的责任,赔偿的比例究竟是多少?

  认定事故责任后,赔偿比例是多少呢?确定赔偿比例时,要区别这两种类型,一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二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第一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次,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事故认定和责任认定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

  前者是由交警部门依行政职权确定,后者是人民法院依司法审判权确定。在民事赔偿程序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能作为认定民事责任的证据之一,而非确定民事责任当事人承担责任大小的唯一标准。

  2、责任认定所遵循的原则不同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遵循过错原则,即无过错就无责任,过错小的为次要责任,过错大的为主要责任,过错相当的为同等责任,全部过错的为全部责任。而认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则遵循混合原则,即某些情况下遵循过错原则,某些情况下遵循无过错原则。

  3、认定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是当事人是否承担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的依据之一。而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产生的法律后果只能是确定当事人是否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承担责任主体不同

  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是当事人。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除直接参与的当事人外,还可能有车主、雇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保险公司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责任认定不同如何赔付”。责任认定不同的时候赔付方式是非常不好进行的,赔付一旦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会到纠纷的发生。责任认定一定要做到有理有据,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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