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钦律师,现任于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总所。2017年度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优秀会员。曾经服务多家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汽车企业等大型企业,十年间从点滴案件和各类企业法务经理的... 详细>>
律师姓名:胡钦律师
手机号码:13768617880
邮箱地址:huqin11@126.com
执业证号:14501201210529495
执业律所: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仙葫大道开发大厦12楼
汽车撞伤行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一般要先判断是否存在过错,具体的下文为您介绍。
一般情况下,无论汽车撞伤行人时机动车一方有没有过错,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除非该行人被撞是因为行人故意碰撞汽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才不用赔偿。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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