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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钦律师 胡钦律师,现任于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总所。2017年度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优秀会员。曾经服务多家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汽车企业等大型企业,十年间从点滴案件和各类企业法务经理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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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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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变更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不论是哪种形式的合同变更都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变更将不发生效力,那到底合同变更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本文收集了有关内容,将在下文中解答这个问题。

  一、合同变更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第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协商一致。我们知道,订立劳动合同时,本来就必须遵循公平的原则,必须是本人意愿的真实体现。同样,劳动合同要变更,也必须贯彻以上的精神,具体表现为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是一种法律关系。它保证了你可以取得什么利益,同时又规定了你必须付出什么代价,遵守什么承诺。所以合同条款的内容,往往是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或结合点。利益问题上双方绝对是相互对立的。由于合同变更牵涉到双方的利益,因此变更必须双方坐下来谈。只有双方都认可、同意,变更才有可能成立。

  第二个原则就是要以文字为证,就是变更要有一个书面形式。从理论上讲,劳动合同的变更属于要式行为,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变更内容,但又不用书面形式确定,是一种形式上的瑕疵。但更重要的是,如果不以书面形式确定,可能会在实践中发生很多麻烦。

  二、合同变更后有什么效力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实践中合同变更并不少见,有时候是债务承担,有时候是债权转让,但这些变更合同的方式都需要债务人的同意,当然有时候通知债务人也可以,但都不得单方决定变更合同,否则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在决定变更合同时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的意见,看看是否需要对方的同意或者如何通知对方比较好,避免合同变更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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