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137-6861-7880

您所在的位置: 广西南宁律师团队 >合同纠纷

律师介绍

胡钦律师 胡钦律师,现任于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总所。2017年度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优秀会员。曾经服务多家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汽车企业等大型企业,十年间从点滴案件和各类企业法务经理的...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胡钦律师

手机号码:13768617880

邮箱地址:huqin11@126.com

执业证号:14501201210529495

执业律所: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仙葫大道开发大厦12楼

合同纠纷

承运人需履行哪些义务

  货运合同当中,承运人在与托运人协商一致之后,就需要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来实际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不然就有可能构成合同违约。但实际上,承运人需履行哪些义务呢?

  一、承运人需履行哪些义务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运人需要履行的义务主要有:

  1、 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2、 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

  3、 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

  4、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二、旅客突发疾病承运人应否救助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运人应当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安全运输”不但包含了承运人本身要采取措施保证旅客的安全,在运输过程中,对于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承运人还应当尽力救助。

  虽然旅客的这些情况大多不是由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但是作为承运人,如果其有能力对旅客的急病、分娩等情况采取救助,而对旅客的安危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这是有悖于一般的善良道德风俗的,也是与合同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相违背的。

  所以《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对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尽力采取措施救助。这是承运人在运输过程所应承担的道德义务,也是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如果未尽此义务,要承担责任。

  三、运输合同承运人的违约责任

  1、不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运的,应支付托运人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

  3、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运到,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条件下运输,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运输合同中,不管是作为承运人还是托运人,这时候都需要实际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承担自己的责任。至于其中承运人需履行哪些义务,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当然要是承运人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也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768617880

联系地址:广西仙葫大道开发大厦12楼

Copyright © 2016 www.hq365lawyer.com All Rights Resver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