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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钦律师 胡钦律师,现任于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总所。2017年度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优秀会员。曾经服务多家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汽车企业等大型企业,十年间从点滴案件和各类企业法务经理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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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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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

企业改制后,谁来担退休金误差?

  某老汉退休7年了,社保局查出其退休金早发了一年,该老汉找到用人单位补发这一年的工资。谁知用人单位竟以企业改制为由拒绝支付老汉一年的工资。企业改制后该找谁来承担退休金的误差?以下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企业改制后退休金误差的责任承担问题。

  企业改制是指企业为了发展需要而改变经营体制的行为。企业改制可以分为整体改和部分改,主要形式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制企业。

  企业改制后,退休金的误差应该有改制后的单位来承担。

  企业改制原债务承担具体如下:

  1、企业公司制改造

  ① 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债务由改制后的公司承担;

  ② 通过他人参股企业,将企业改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债务由改制后公司承担;

  ③ 以部分财产和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债权人认可债务转移行为的,由新公司承担。债权人不认可,由原企业承担责任;

  ④ 企业将债务留着原企业,以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债权人起诉了新公司和原企业共同作为被告,新公司需要在接受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

  ① 企业职工买断产权,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原债务由改造后的企业承担;

  ② 企业与职工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③ 职工投资后将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债务由改造后的企业承担。

  因此,企业改制后,主体资格未变,依然要承担原来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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