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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胡钦律师 胡钦律师,现任于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总所。2017年度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优秀会员。曾经服务多家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汽车企业等大型企业,十年间从点滴案件和各类企业法务经理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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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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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签订出租房屋协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租赁往往面临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关于房屋租赁的纠纷大多数来源于含糊不清的出租房屋协议。这不仅导致租赁双方或者一方受损害,而且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那么,出租房屋协议是什么?在实践中,签订协议应该主语哪些问题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出租房屋协议是什么

  出租房屋协议就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满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

  (一)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二、签订出租房屋协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三)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四)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五)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六)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七)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实践中,签订出租房屋协议,尤其是通过房屋中介签订出租房屋协议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警惕房屋租赁协议暗藏霸王条款等现象,以免落入对方的陷阱之中,损害到自身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如果您对房屋租赁的办理不放心,建议您寻找专业的房地产的律师从旁监督或者协助办理。他们的专利水平将帮您解决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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