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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钦律师 胡钦律师,现任于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总所。2017年度广西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优秀会员。曾经服务多家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汽车企业等大型企业,十年间从点滴案件和各类企业法务经理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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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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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房屋交付与约定不符该怎么办

  房屋交付是出卖人将所建房屋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在实际交付房屋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房屋交付与约定不符,那要是购房者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来处理才好呢?

  一、房屋交付与约定不符该怎么办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

  (二)存在一般质量问题

  (三)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四)配套设施迟延或者交付不能配套基

  (五)装饰和设备不合约定

  (六)规划、设计变更

  (七)面积与合同不符

  以上就是购房者在收房时经常遇到的房屋交付与约定不符的表现,除此之外,购房者一定要浸提下面提到的几个购房陷阱。

  二、买房需方的五大缩水陷阱

  (一)房屋面积缩水

  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 都要在合同中约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人可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在这里要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细节。因此建议买受人在签合同时,要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作约定。

  (二)房屋层高缩水

  从法律上讲,合同以写入合同的文字为准,商品房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属于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业主没有约定开发商赔偿数额,法院只能从合理性角度出发,酌情确定赔偿数额,而这种赔偿数额一般低于业主的预期。

  因此需要提醒购房者,对待层高“缩水”建议您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数额。

  (三)规划缩水

  部分开发商会把一期后面的规划描绘到楼书中,并就后期规划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或约定特别轻的违约责任,以获取较小的违约成本与小区规划变更间的差额利益。

  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要细化补充条款防止规划“变样”,具体来说把开发商的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建议买房人先查明开发商是否已取得了后面地块的开发权,再查明小区规划是否已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也可要求开发商把这个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并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较高违约金。

  (四)配套设施缩水

  很多广告上面的图片设施不是房产开发的必备设施,购房者一般也不能据此主张解除合同。许多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往往只关注房屋情况,忘了约定配套设施等相关条款,导致纠纷不断。

  提醒购房者最好将配套相关细节要在合同中详细体现,对配套设施的约定要明确详细的责任承担,建议业主在签预售合同时,把会所等相关的条款明确约定进合同,如会所的交付时间、所有权归属、服务功能、服务对象等,同时明确责任承担。

  (五)年限缩水

  有许多买房人不太清楚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的具体区别。时下大多开发商是直接从政府部门受让或从其他开发商那里转让而拿到土地的。买房人买房后,对该房屋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应为:原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开发商已使用的年限。

  建议您在签约前,最好到相关部门就土地性质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期限了解清楚。把自己要购买的房屋使用年限明确写在合同里,防止开发商事后抵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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